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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赚不赔听到这些套路请警惕 你可能遇到了黑基金

时间:2020-02-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包赚不赔”、“能凑单”......听到这些套路请警惕,你可能遇到了“黑基金”

  时娜

  天上会掉馅饼吗?不会!你眼前的这个馅饼很可能是个陷阱。越是诱惑当前,越要绷紧脑子里的那根弦。“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这是投资不变的真经。

  年关将至,投资理财市场趋于活跃,为防止更多投资者踩坑“黑基金”,近日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深圳市证券业协会、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招商证券等一道,启动“明辨私募 远离非法 抵制诱惑 理性投资”主题投教宣传活动。活动上曝光了“黑基金”行骗的五大套路,小编第一时间做了梳理。

  套路一:“我们是正规持牌金融机构”

  “我们是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批准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我们的私募基金是经过审批的投资产品。”如果有私募基金这么介绍自己,那就要当心了,因为这很可能是利用你的认知偏差来误导你的第一步。

  深圳当地监管部门曾陆续收到30余名投资者对A公司的举报,涉及6只产品,金额逾千万元。监管核查发现,A公司在基金业协会备案了4只私募产品,但举报人购买的私募基金产品均为未备案产品,公司实际募集规模则是其备案规模的80倍。

  《基金法》明确规定,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不设行政许可,实施备案制,由行业协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进行登记,对私募基金产品进行备案。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公示平台(http://gs.amac.org.cn)”和“私募汇”手机APP客户端查询相关信息。

  但是,“登记审批”不是“行政审批”,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也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在上述案例中,A公司就属于典型的“备少募多”,利用登记备案进行自我不当增信,误导投资者。

  现实中,一些动机不纯的私募机构,甚至还通过虚报信息骗取登记备案、先备后募、备少募多等手段,利用投资者对“登记备案”法律属性的误解,将登记备案认同为行政审批,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极具欺骗性。

  套路二:“高收益,保本保收,包赚不赔”

  “我们的产品收益率在12%-24%之间,12%保本。我们大股东可以跟你签回购协议,承诺一年后以112%的价格回购你全部基金份额。”

  天上真的会掉馅饼吗?

  云南的王先生就与B基金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C集团一对一签署了这样一份基金份额回购协议。

  但是一年后,他并没有等来C集团的如约回购。

  经监管核查,B基金管理公司的私募产品募集资金并没有投到合同约定的项目,而是被C集团挪作他用。目前,警方已对C集团及B基金管理公司展开刑事调查。

  按照规定,私募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但仍有私募机构通过关联方担保、关联方承诺回购等方式,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欺骗投资者。

  监管部门提醒,私募基金不是“债”,也不是放贷,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都或是投资陷阱,“不靠谱”。

  尤其是股权类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具有投资周期长、退出难度大等特点,一般很难在短期内兑现投资回报。所谓“短期收回投资”、“高息回报”,不过是违法违规者抛出的诱饵而已。

  套路三:“100万的投资门槛?不存在的”

  “没有100万?没关系,凑单、拼单、基金份额拆分转让,总有一款适合你。”

  四川的杨先生,自以为得了“便宜”,只花了15万元,就买到了“有钱人”才有资格买的“年化收益率高达24%”的“优质理财产品”。但高额返利没持续几个月,卖给他基金的公司就不再给他发放投资收益了。

  经监管核查,杨先生从“投资者”变身成了“集资参与人”,他和其他约1250位投资者投资的约1.99亿元资金,全部进了基金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腰包。

  私募基金投资风险,要远高于一般基金产品。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监管部门对私募基金的投资和转让设立了“合格投资者”门槛。根据规定,合格的单位和个人,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单只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单只合伙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但在现实中,不法分子为了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往往利用各种手段,如“拼单”“凑单”“基金份额拆分转让”等,突破合格投资者底线,吸引大量非合格投资者参与。

  套路四:“XX银行/券商托管”

  “我们的基金托管在XX银行,托管机构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你把资金直接打到这个‘托管账户’……”

  某大型银行托管、有人监管,乍一听,似乎很安全。上海的张先生就没提高警惕,入了套。

  在购买Q公司的私募基金时,他并没有将投资款汇入基金合同约定的募集账户,而是应Q公司要求,把款项汇入了Q公司基本账户。令张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Q公司在收到款项后,立即挪去用于还债了。

  基金募集账户管理和基金托管,是保障基金财产独立和安全的重要手段。但是,基金托管也不等于基金进入了“保险箱”,投资者不应迷信于“托管”,须谨防管理人以“XX银行/券商托管”为噱头不当增信,更要当心基金管理人诱骗投资者将投资款汇入非募集账户,以达到挪用的目的。

  套路五:“我们是实力雄厚的大集团”

  “我们在全国有几十家公司,涵盖理财、基金、担保、贸易、消费、传媒等多个板块,光私募基金管理人就有6家……”

  千万不要轻信“背靠大树好乘凉”,认为“大公司”“大集团”更安全,没准套路会更深。河北的刘先生就被上述这个多元化产业“大集团”坑了。

  2013年,刘先生在朋友介绍下买了W公司的私募基金,W公司与上述“大集团”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有“大集团”光环加持,刘先生放松了警惕,前后共投资了200万元。

  他没想到的是,W公司竟是“大集团”非法集资的工具。2013年至2015年,“大集团”依托W公司及旗下其他理财中心营业网点,以年化12%-30%的高收益率为诱饵,通过“有限合伙”型基金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用于投资旅游、房地产项目、支付投资人利息。2015年11月,这个“大集团”旗下产品开始出现收益兑付困难,之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进行立案侦查。

  近年来,以集团化为依托的私募基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多有发生,一些私募机构利用公众认为“大集团”更可靠的惯性思维,搭建集团化架构,给外界一种板块丰富、整体抗风险能力强、跑路风险低的外在形象,进行非法集资,诱惑投资者上当受骗。

  深圳证监局在活动中特别提醒到,不法分子利用私募基金从事非法活动,公开宣传往往是必经之路,但按照规定,私募基金只能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推介、宣传、打广告!所以,看到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尤其是收益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所谓宣传推介,就更要提高警惕,保持理性。

  而万一上当受骗了,又该怎么办呢?监管部门也给出了维权通道:

  监管部门同时表示,伴随着私募基金行业井喷式的发展,私募机构和私募产品难免会出现一些乱象,但经过长达5年的持续整顿,目前私募基金风险仍总体可控。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我国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已达到13.74万亿元,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达 24471家,已备案私募基金达81739只。

责任编辑: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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