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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了12年副省长的他,被控贪了23年

时间:2021-05-2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原标题:当了12年副省长的他,被控贪了23年

  5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福建省委原常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张志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志南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志南利用担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和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经营、用地审批、获取补助及银行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32.8758万元。2007年至2017年,张志南在其负责审批的相关项目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1.48644772亿元。提请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被告人张志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志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张志南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去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通报,张志南被查。

  去年9月30日,张志南被“双开”。

  经查,张志南丧失“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关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敷衍应付、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家人、亲属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家风败坏,纵容默许家人、亲属利用其职权及职务影响谋利;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钱色交易;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推进用地审批、获取资金补助、申请银行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公开简历,张志南1960年10月生,福建龙岩人,早年在家乡龙岩工作,1997年3月任共青团福建省委副书记,10月升任团省委书记,晋升正厅级,4个月后调任三明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2年5月,他进入福建省政府工作,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2005年5月任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2008年晋升福建省副省长,当年兼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11月任福建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至被查。

  去年10月9日,福建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张志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的决定。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张志南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的决定。一致认为,中央对张志南严重违纪违法案进行查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再次印证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深刻警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一以贯之、持续用力。张志南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背离“两个维护”,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在抗击疫情大考关头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把公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生活腐化堕落,家风败坏。一定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教训。

  张志南简历

  张志南,男,汉族,1960年10月生,福建龙岩人,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91年3月起任福建省上杭县县长;

  1993年2月起任上杭县委书记;

  1995年4月起任龙岩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1997年3月起任团省委副书记(主持工作);

  1997年10月起任团省委书记;

  1998年2月起任三明市委常委(正厅级)、副市长;

  2002年5月起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正厅级)、办公厅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

  2005年5月起任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2004.09--2007.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8年1月起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2008年8月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0年4月起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兼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1年11月起任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8年1月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省政府副省长;

  2020年4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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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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