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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天套取征地款千万元,广州查处一起涉黑涉恶腐败

时间:2018-12-13    点击: 次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他们在村里横行霸道,坏事做尽,抓了他们真是为民除害。”村干部朱喜添、朱敏坚、朱志勤等人被广州市增城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消息传出,在朱村村乃至整个增城区,引起了巨大反响。

  2017年下半年,巡察发现涉及增城区朱村村干部朱喜添(原村委会主任)朱敏坚(原村党支部书记,现增城区人大代表)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志勤(原村委会副主任)等人威迫外地商人低价转让原承包土地,进而获取巨额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线索。增城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逼迁:堆泥挡道 暴力威胁

  2012年上半年,电子五所建设项目落户朱村,所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包括了外地商人陈某租赁经营的近400亩农场。到了每个月约定交租金的日子,陈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租金划拨给村委,很快他却惊讶地发现,租金一分不差被原路退回。一头雾水的陈某索性直接上门,找朱喜添(时任村委会主任)以现金形式缴纳租金,再被朱喜添拒收。

  “他们这样拖着不收租金,是企图最后指责我违约。”陈某说。他开始意识到村干部想逼走他。随后发生的事情,亦验证了陈某的猜测。

  据陈某农场的管理人林某反映,农场开始频繁发生失窃事件,共计被盗挖了6棵发财树;还有人将大量泥土堆在农场出口拦路,严重干扰了农场的正常经营。

  “他们还跟我说,你不走没问题,我们断水断电,你一样经营不下去。”陈某称,有一次,朱喜添等人来农场,威胁他的弟弟,还差点动手打人。

  最终,不堪忍受村干部所谓的“谈判”“协商”等软暴力威胁,陈某答应以260万元的价格,将397.5亩土地转租给朱敏坚等三人指定的代理人刘灼权。朱敏坚等人从而以表面合法形式掩盖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短短27天,他们获得巨额征地补偿款共计1284.08万元,扣除260万元的“转让费”,净赚1000多万。

  掩盖:找代理人 挪用公款

  办案人员介绍,在从陈某手中转租397.5亩土地过程中,朱敏坚等人还授意朱村村十一社原社长朱红辉、社会人员刘灼权等人出面帮他们代签合同、代持土地以及代收征地补偿款。在代收代支补偿款中,大部分通过提现转移,同时也通过第三人账户进行走账,隐蔽性更强。

  朱敏坚等人在凑钱支付定金给陈某后,为避免再自行掏钱出资,在得知朱村村经济联合社账户收到部分征地补偿款后,授意村委财务人员以支付征地补偿款名义,挪用公款270万元至朱红辉账上,由朱红辉将转租余款支付给陈某。

  除了与朱村村委承租了397.5亩土地外,陈某还与朱村十一社承租了20.5亩土地。在电子五所项目征地时,朱敏坚等三人伙同朱红辉、十一社原会计朱锦城和出纳朱永康,通过虚构出租合同的方式,以刘灼权名义套取了这20.5亩土地的青苗补偿款59.72万元。事后,村社6名干部私分了这笔补偿款。

  另外,在转租的397.5亩土地中,部分土地刚好属于教育城项目征地范围,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偿,朱敏坚等人授意刘灼权以黑纱网和竹架等材料抢搭了一个鸡棚。在评估公司开展评估过程中,将其一并进行估价,最终朱敏坚等三人通过抢搭方式套取的补偿款共计逾13万元。

  落网:打掉保护伞 抓获33名犯罪嫌疑人

  “作为一名村干部,应该时刻以党员标准约束好自己,服务好村民,为群众办好事事实,不是在此借机发财,我认识到错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愧对组织对我9年的教育,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家庭”“事情败露后,哭了有十多次……我一定警示和教育身边的亲友和群众,不要学我走上违法道路,悔恨终生,后悔已晚”,面对调查人员,朱敏坚、朱喜添、朱志勤做出锥心忏悔,他们都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愿意将非法所得退给组织处理。

  目前,增城区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处朱村街、朱村村党员干部9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2018年8月,增城区纪委监委将朱喜添、朱敏坚、朱志勤为首的村社干部涉嫌纠集个别社会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称霸一方,有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等问题移送增城区公安分局进一步侦查。

  警方侦查发现,自2008年以来,以朱喜添为首的朱村村委干部,纠集本地“死党”“马仔”等33人,涉及破坏基层选举,侵吞集体资产、贪污受贿、垄断工程、强迫交易、损坏公私财物、非法存储爆炸物、寻衅滋事、非法盗挖国家矿产资源等。2018年9月18日,增城区公安分局对该涉黑案件进行收网,一举抓获32名犯罪嫌疑人,冻结、查封涉案资产价值约2400万元。目前,该案涉及的犯罪问题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张祎鑫)

  点评:

  有黑往往就有“伞”,扫黑首先要打“伞”。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察重点,深入查找问题线索,聚焦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坚持打“伞”先行,快查快办腐败案件。建立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会商机制,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协调开展调查,密切协作配合,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通过打“伞”先行,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高效打击涉黑涉恶势力,全面铲除涉黑涉恶腐败链,实现“伞倒、链断、网破”。

  ——广州市增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甘正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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