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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交警一晚查处酒驾6起 3名“醉猫”被刑拘

时间:2019-03-2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柯育超 特约记者 陈世清 通讯员 李盛兰)3月7日晚至8日凌晨,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坚战的工作部署,组织警力在海口全市范围内开展查处酒驾、车辆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当晚共计查处酒驾6起,其中醉酒3起,酒后3起。目前,三名醉酒驾驶人均已被刑事拘留。

  3月7日22时许,当事人许某俊(男,39岁)在高登东街某饭店用餐饮酒完毕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琼C47123小轿车回家。当车辆行驶至兴丹路时,被正在执勤的交警查获。经依法对其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显示,许某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3月8日0时许,执勤交警在华海路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车牌号为琼A338J7黑色福特牌小型轿车的驾驶人刘某(男,28岁)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经依法对其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显示,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3月7日晚,当事人石某国(男,41岁)与朋友聚餐饮酒后,再先后到某KTV、某夜宵店连续饮酒。至3月8日凌晨4时许,石某国驾驶车牌号为琼DS5777小轿车返家途中因饮酒犯困,将车停在路边并在驾驶室内睡着。被路过群众发现后报警,海口公安交警执勤民警立即到场调查,并依法对其进行抽血检验鉴定结果显示,石某国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海口交警支队已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300余起,将一批交通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有效确保了海口市道路交通安全。海口交警支队将继续常态化开展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不要心存侥幸,牢固树立起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切莫一时贪杯酒驾,造成无法挽回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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