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5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9日,记者从巢湖市检察院获悉,日前,巢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原副局长、半汤街道岠嶂社区居委会原党总支书记、巢湖市岠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孙国栋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一案向巢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孙国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国栋在任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城管局副局长、半汤街道岠嶂山冲村拆迁指挥所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市容环卫、城管执法及拆迁指挥的便利,为他人谋求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利用担任岠嶂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挪用巢湖市岠嶂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用于帮助他人完成银行揽储业务、贷款质押担保及个人投资,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责任编辑 牛丹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