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0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来源:ZAKER 哈尔滨 原标题:高速路上随手抛物,这一幕被后车行车记录仪拍下…… ZAKER 哈尔滨记者 孙莹 高速公路上行车向车外抛物,这一幕被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拍摄到了。跑高速时向外抛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名抛物者就受到了交警部门的查处。 16 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的官方微博接到群众的举报,称一辆车牌号为黑 C28170 的白色野马 SUV 在行驶过程中,两次朝车窗外抛物,行驶在其后的机动车为了躲闪避让,连忙打舵,这一幕被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完整地拍摄了下来。哈牡大队的民警调取行车记录仪发现,16 日 11 时 24 分许,在哈牡高速亚布力至筒子沟段,这辆白色野马 SUV 先是从副驾驶的窗户抛出了装着食品的塑料袋,在一分钟内,又抛出了一个汽水瓶。 18 日,根据行车记录仪提供的线索,民警将黑 C28170 号车驾驶人传唤至哈牡大队。驾驶人褚某某称,事发时,他的妻子坐在副驾驶上,为了图方便就将吃剩的食品袋和饮料瓶抛出窗外。民警教育褚某某,车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是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向车外抛物,后方车辆第一反应是多是打舵、急刹车避让,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作为驾驶人有义务约束乘车人的不文明或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乘车人处以罚款 20 元的处罚,该项处罚由褚某某代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