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各地视野 > 文章 当前位置: 各地视野 > 文章

吉林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中旬召开

时间:2019-12-09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中旬在长春召开,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吉林省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吉林省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等。

  来源:彩练新闻

  作者: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琳娣

上一篇:延边森林公安局党委组织开展扶贫慰问活动

下一篇:截至11月30日16时40分 长春机场总体运行保障平稳

联系《红旗法治报》 | 关于《红旗法治报》
中ICP备19011111号  |   QQ:773977605【微信同号】  |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大学城  |  电话:010-867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