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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管局通报9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2019-12-11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701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公示》。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27大类食品701批次样品,共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

  根据通报,不合格的食品有:

  (一)标称衡阳湘子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湘子泉饮用纯净水 ,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衡阳市白水岭山泉水开发有限公司 生产的白水岭天然山泉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城区鲜甜源水果店销售的,标称怀化市锦源山泉水厂生产的九龙山泉包装饮用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鹤城区好一多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洪江市雪浪水厂生产的雪峰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会同县野生茶叶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会同瑞春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山原叶金花茯茶,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会同县野生茶叶店销售的,标称会同瑞春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会同野生砖茶 ,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 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长沙市雨花区巨之龙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湖南省笑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豆皮,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亘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老面原味馒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亘立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馒头,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张家界、怀化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开展处置工作,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局将在7日内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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