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03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今日(3月1日),新京报记者从广西岑溪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期当地发生3起虚假销售口罩诈骗案件,2月28日,法院借助互联网审理案件并宣判,3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获刑七个月至一年不等。 据岑溪警方介绍,2月13日,岑溪男子高某某在微信上购买防疫口罩的过程中,被骗取人民币8000元,男子朱某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2月20日下午被警方控制。 此外,岑溪警方分别于1月25日、1月31日破获两起类似案件。嫌疑人黎某显、区某妮分别在微信朋友圈物色求购防疫口罩的对象,以“空手套白狼”手段在网络虚假销售口罩,各诈骗3050元、3750元后“失踪”。后均已被警方控制。 办案民警称,岑溪市人民检察院在警方办案期间便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实现快捕快诉快审,在较短时间内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海、黎某显、区某妮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法院远程审理疫情期间虚假买卖口罩诈骗案。岑溪市人民法院供图 今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从岑溪市人民法院了解到,2月28日上午,法院已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对上述三起涉疫情诈骗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区某妮、黎某显、朱某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最终,区某妮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黎某显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朱某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校对 翟永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