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2-27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平安大连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绿色的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着力提升大连城市的美誉度,鉴于此,大连交警特面向全市征集完善《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公约》。 大连市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群众,均可参与本次《公约》修改完善。对《公约》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及成稿,大家可通过互联网发送至dljjxc@163.com(大连交警宣传拼音首字母)邮箱,也可登录“大连交警”微博发私信,同时注明姓名和电话。该《公约》一经制定,大连交警将联合大连市文明办,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倡导全市人民共同遵守。 此次征集完善《公约》,是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提升大连城市品位、加强文明交通建设、确保市民安全出行的需要,对征集到的好的意见和建议或成稿,交警部门将通过评选,最终确定20名为安全文明交通建言献策的获奖人员,交警部门以电话通知方式给予奖励。 《公约》主要内容 (一)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警指挥; (二)驾车时不滥用远光灯、不超速、不玩手机、不占用应急车道、不随意变道、不酒驾、不车窗抛物; (三)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 (四)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以及非法营运的车辆; (五)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交通信号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车辆在通过路口时礼让行人; (六)乘坐公交车应在站台内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妨碍司机驾驶; (七)遇突发交通事故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2、急救电话:120);遇交通肇事逃逸的记牢肇事车的号牌、车型、颜色、特征以及逃逸方向等信息; (八)不在道路上乱停车辆、堆放物品和摆摊设点,爱护交通标志、信号灯等设施; (九)合理规划车辆行程,出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倡导绿色出行; (十)文明驾驶,不斗气、不飙车、不占用非机动车道,多了解道路交通应急避险常识,关键时刻保护自己,帮助他人。 大连晚报记者安文元 |